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是经过中国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国家民政部直属主管的全国性专业社会团体,是中国唯一代表从事社会工作的单位和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权威组织。
协会成立于1991年7月;1992年7月加入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成为正式会员。目前下设16个工作(行业)委员会、5支专项基金、8个职能部门、3个直属单位。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在民政部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开展了一系列有影响的社会活动,2004年度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网站:http://www.cncasw.org/)
社会工作:是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以为民解困和助人自助为宗旨的、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手段的专业性、职业化的社会服务工作。
指导思想: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道德准则:公正、爱心、守信、奉献;
服务对象:有困难的(贫的、弱的、病的、残的、惑的、心智失常的)个人、家庭、社区、群体;
职责: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参与社会管理,推进社会政策,维护受助者的合法权益。
范围: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服务、就业服务、社区管理与服务、家庭婚姻服务、医疗康复服务、社会行为矫正、心理道德辅导、基本权益维护等;
方法:通过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行政工作等方法,使受助群体和个人摆脱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障碍和困境,提高社会活动能力,实现自我发展;
功能: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
任务:① 在政府的指导下,推动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② 整合社会资源,开展以社会福利服务及社会公益活动为主体的专业性的社会服务,加速社会工作社会化进程;
③ 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开展社会工作教育,不断优化社会工作效能;
④ 倡导社会工作理念,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
名誉会长:
司马义·艾买提(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顾秀莲(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成思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蒋正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郝建秀(女)( 全国政协副主席)
周铁农(全国政协副主席)
姜春云(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彭珮云(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总会会长)
孙孚凌(原全国政协副主席)
雷洁琼(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会 长:
徐瑞新(原民政部副部长,协会上届会长)
常务副会长:
杨建昌(原民政部党组成员,协会上届常务副会长)
副 会 长:
马学理(原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协会上届副会长)
马剑飞(协会上届副秘书长,社会公益委员会总干事)
王 路(共青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
王久安(原民政部福事司巡视员,协会上届副会长)
王思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会长,协会上届副会长)
邓 丽(女)(全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
刘 京(协会上届副秘书长,《公益时报》社长)
张力军(第一视频集团董事局主席、中国APEC发展理事会理事长)
李守镇(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
李晓林(北京林达国际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
李德运(原山西省军区政治部主任,协会上届副会长)
陈 倚(女)(原民政部信息中心主任,协会上届副会长)
姜 昆(中国曲艺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副主席)
施德容(上海市社会工作协会会长,协会上届副会长)
赵蓬奇(原中国社会报社副社长,协会上届副会长)
徐留根(原民政部外事司司长,协会上届副会长)
陶斯亮(女)(中国市长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协会上届副会长)
秘 书 长: 赵蓬奇(兼)
职能部门: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会员工作部 财务部 基金部 项目部 法律援助工作部 婚姻家庭工作部 儿童希望救助基金工作部 新闻中心
社工研究与培训部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法律援助部简介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法律援助部(原名北京市中社法援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是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职能部门之一。按照协会业务范围,以协会名义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特别是引导和帮助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协会的内设机构,法律援助部充分发挥了协会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的作用。从法律援助的角度出发,开展相关领域的法律咨询、研讨、论坛、讲座等服务活动;及时将国家政策法规,法律常识,法律案例的评价等传达给法律受援助者;举办有关法律培训班,进行普法教育;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关法律工作服务网络,以便于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传播更深入有效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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